郭先生十几年前在医院接受鼻窦炎手术,现在已经耳聋。郭先生认为是手术存在问题导致其病症没有根除形成残疾。今天上午,郭先生和医院在西城法院对簿公堂,索赔3万元。
“我耳朵听不见。”法官核对身份时,郭先生不得不凑到法官身边,法官跟郭先生问话时声音也提高了八度。
郭先生诉称,1993年他在一家医院接受鼻窦炎和鼻中隔矫正手术,手术没有任何效果。受鼻窦影响,现在他已经耳聋了。
“当时给我做手术的大夫是新手、技术不熟练、应切除的病变部位没有切除,另一位医生也没有把关。”郭先生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其二次手术费用3万元及伤残给他造成的损失1万元。
医院对郭先生的身份提出质疑,因为医院病历记录中的病人叫郭英(音),并不是郭先生的名字。院方称,给患者郭英治疗时,医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两名医生为病人做了手术,术后效果很好,并非郭先生所说。鼻中隔偏曲可能由其他外伤造成,手术至今这么长时间了,很难说期间发生了什么,而且患者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医院不同意郭先生的诉讼请求。
郭先生解释说,郭英是他的曾用名,他的起诉身份没有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