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间:1月20日上午10时
庭审地点:市五中院第一法庭
“你曾经跪在我80多岁的老母亲面前,发誓要改正。结果不但未改,还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酒害人啊!”唐大爷愤恨地对被告席上的女婿邓维华说。
邓维华和妻子都是南川区兴隆镇人,1997年结婚。唐某的妹妹出庭作证称,“他们结婚后,邓维华就经常殴打姐姐,并且嗜酒如命,每天至少喝二两枸杞酒。”她称,去年9月18日下午6时许,姐姐到她的租赁屋来耍,正在做晚饭时,姐夫邓维华跑来向妻子要酒钱,被她断然拒绝,她还劝他少喝点酒。哪知邓维华猛地操起菜板上的菜刀,向妻子挥舞,还声嘶力竭地让她马上去银行取钱。“我听到响动后,立刻跑进厨房,拦腰抱住他,想把菜刀抢下来,但他用力挣脱了,还把我姐姐按压在地上。”
“‘快打110,姐夫拿了刀!’见势不妙,我立刻给同事发去了求救短信。他见我拿起手机,以为我要打电话报警,便一把抢过手机。我没有办法,只好借口锅烧干了,如果不关火会发生火灾为由,让邓维华先去关火。”她说。
“我们快跑!”趁邓维华起身关火,妹妹拉住姐姐想跑出去,还没跑出门,邓维华冲了上来,又将妻子压在地上。这时,他发现手机不见了,要妻子交出手机,“手机你自己放到厨房了。”其妻回答。见妻子还敢顶嘴,邓维华立刻拿起菜刀,对准她的脖子几刀猛砍了下去……
接到报警的民警立刻赶到现场,情绪正处在极端亢奋状态的邓维华竟向民警挥刀拒捕。经过短时间的对峙,民警终于将其制服。法庭上,检方指控邓维华故意杀人,死者的父亲唐大爷向邓维华提出40多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唐大爷激动地指责女婿:“我们劝你,你也不听。你害死了我的女儿,酒也害了你!”
公诉人称,邓维华被鉴定为慢性酒精所致精神障碍。辩护律师也称,邓维华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从轻处罚。
最后,法官表示将择日再判。(莫雪庆 田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