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正值花季的云南少女被灌醉后,被“朋友”杨洪(化名)带离云南。在杨某的哄骗下,她们被骗到平潭一家旅馆内卖淫,即使染上了性病仍然被迫接客。19日,平潭县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卖淫罪批捕了杨洪,以涉嫌容留卖淫罪批捕了旅馆老板杨某和吴某。
云南男子杨洪去年9月底在云南认识了未成年少女罗某、樊某和李某。杨洪自称是老板,经常为三人购买衣服,出手阔绰。入世未深的罗某、樊某和李某贪图杨洪的小恩小惠,多次与杨洪一起出去购物、吃饭。
去年10月初的一天,杨洪邀罗某、樊某和李某吃饭。在饭桌上,杨洪频频向三人敬酒,罗某、樊某和李某很快就被灌醉了。杨洪立即用小车将醉得不省人事的三人连夜带离云南。
次日清晨,罗某、樊某和李某发现已经远离家乡,陪伴她们的只有杨洪,三人开始慌张起来。此时,早有计划的杨洪谎称到福州平潭有收入不菲的工作,他会“关照”她们赚大钱。在杨洪的花言巧语下,罗某、樊某和李某最终放松警惕,与杨洪一起来到平潭。
到平潭后,杨洪找到当地一家旅馆,与旅馆老板杨某和吴某达成协议,由旅馆提供卖淫场所并从中抽成,杨洪则强迫罗某等三人卖淫并负责收钱。罗某、樊某和李某没有想到,刚到平潭不久,以往文质彬彬的杨洪露出了凶相,强迫她们卖淫。她们拒绝的代价就是杨洪的殴打。在暴力威胁下,举目无亲的三人只得顺从。
罗某、樊某和李某随后每天以60元到80元不等的价格在该旅馆门口拉客,并带回房间卖淫。罗某等三人相继染上了性病,杨洪在明知她们还没治愈的情况下仍强迫她们接客。至去年11月中旬,杨洪等人从中获利9000多元。
去年11月底,李某忍受不了折磨逃走了。几天后罗某、樊某也找到机会逃离旅馆,并向当地警方报案。杨洪、杨某和吴某先后被警方抓获。(王威 蔡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