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住进敬老院仅20天,67岁的张太婆选择割喉自杀。但经过抢救,她已脱离了生命危险。昨日(11月17日)下午2点,在张太婆所住的老年公寓房间里,床上凌乱不堪,枕头上有一摊早已干涸的血迹。警方要求保留上述现场。据医生介绍,张太婆喉咙上有两道伤口,但没伤及要害,接下来的半个月,她将不能进食不能说话。
水果刀差点要了她的命
据该敬老院总经理李家清说,早上8时许,护理人员给老人送水果时,发现了躺在床上的张太婆喉咙、嘴巴和双手都是血,他们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和110。随后,张太婆被送到了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喉咙的口子很深,但当时整个人还是很清醒的。”张太婆的儿子徐书彬说,10多年前,母亲患上轻微的精神分裂症,后来经过治疗有所好转;6年前,她又因脑溢血导致双腿瘫痪,后来行走不便只能依靠轮椅。他要上班又不能周全照顾,上月底,他们将母亲送到了这个老年公寓,每个月费用1200余元。在医院里,儿媳甘德华不断自责,本以为放把水果刀给老人削水果用的,谁知就是这把水果刀差点要了母亲的命。
自杀原因说法不同
对于母亲突然割喉自杀,徐书彬认为敬老院难逃干系。“送进去时,我一再嘱咐,有任何情况都给我打电话。前天他们却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擅自将母亲转移宿舍。”母亲之前住在207房间,因为与同房的另一位太婆产生争执,就被转到了202房间。他怀疑母亲因为换房受到委屈,才导致想不开。
张太婆之前的室友李秀云的看法是,“她对钱很执着。”张太婆隔三岔五打听住养老院要花多少钱,她知道一个月要花上千元就急了,平时吃饭也不敢多吃,整天摇头叹气、自言自语,抱怨住养老院花费太贵,子女负担大。为此,工作人员还常常劝她。徐书彬说,母亲在被送进手术室之前还不愿进医院,说家里没钱。
律师观点
未尽看护之责 就要担责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范安彬律师认为,张太婆割喉自杀属于个人行为。
如果敬老院尽到了看护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看护任务,则不负责任;但如果因敬老院没有尽到看护职责而造成的事故,敬老院就应当承担责任。
专家观点
不要忽视老人的细微情感
成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健认为,老人属于弱势群体,尤其是高龄老人和失去生活能力的老人因为平时与社会接触少,更容易产生强烈的无用感,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心理疏导,就容易产生自杀倾向。子女的关爱并不单单体现在照顾生活起居方面,还要多注意老人心理上的细微情感。老人一般比较敏感,应该多做心理疏导,消除老人的心理负担。(秦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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