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医保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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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直医保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2009年04月20日 10:59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度省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7月起将进行调整。省劳动保障厅日前特地提醒,相关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审核自4月1日起开始,预计在6月中旬截止,届时,10多万参保职工将按新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目前具体调整的幅度正在统计中。

  按要求,省直参保单位需填写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做好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调整录入工作。在6月15日前携带生成上报软盘、个人缴费标准情况纸质表以及其他规定的相关资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申报审核手续。省直参保单位缴费基数调整申报软件和《省直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可从安徽劳动保障网(www.ahldt.gov.cn)下载。

  劳动部门表示,自7月1日起,省直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将按调整后的基数计缴。未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核手续的单位,由省医保中心暂按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省直参保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日程办理申报审核手续的,要及时与省医保中心联系,经同意后可以延期,但须从7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基数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据了解,驻肥中央和省直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今后每年4月1日至6月15日为驻肥中央和省直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间,省医保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据统计,截至去年6月底,我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共有参保单位875户,其中:机关110户,事业618户,企业147户。参保人数13428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增参保人数7228人,增幅为5.6%;与上年同期相比,赡养率上升0.76个百分点。(记者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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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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