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统一组织该市中小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40元。3月31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南昌市中小学生、幼儿的基本医疗,南昌市今日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参保对象包括全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含职业高中)、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就读的学生以及幼儿园的幼儿。学生参保实行家庭(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社会扶持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统一办理下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
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80元(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市、县、区共补助40元)。符合条件由财政全额负担的参保对象,其缴费将由财政全额补助140元,但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复印件交街道劳动保障所留存。
南昌市劳动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征收,属于社会保险基金征收范围,不属于乱收费、乱摊派。在办理中小学生、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中小学生、幼儿参保登记表》,归集后以电子版的形式统一报送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同时,学校应对参保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复核,及时将错误信息更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基本信息、资格、条件等参保信息复核无误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上传计算机网络。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专人上门收取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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