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等三项改革启动会上了解到,今年江西省将在全国率先陆续启动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给予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三项改革。这些改革举措不仅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要内容,也是江西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在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创新,更是江西省改革公立医院“以药补医”顽症的探索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江西省委、省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高度关心和重视。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医疗机构药品加价政策,诱导医疗机构形成“以药补医”机制,增加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虽然近年来江西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持续下降,但仍然是医疗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以药补医”的弊端日益突出。即将启动的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对药品实行零加成销售,可切断公立医疗机构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关系,规范用药行为。目前,江西省已确定在省儿童医院、省胸科医院两所省级医院,在南昌市第九医院、鹰潭市妇幼保健院两所市级医院,在新建县中医院和余江县人民医院两所县级医院,以及新建、余江两县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同时开展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工作。省财政将对试点工作给予资金补助。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政府虽然加大了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但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财政仍然难以保障。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就是在乡镇卫生院原有补助政策与水平不变并逐步加大投入的前提下,省财政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予以补助,实现政府全额保障。
推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就是对全省依法注册并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在县财政落实防疫岗位津贴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再给予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政府补助机制。
江西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开展三项改革一是实现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二是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最终让群众真正受益,同时有利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江西省整体推进。三项改革计划已得到卫生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