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新医改)。明确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遵循医改方案,我省今年将围绕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加大攻坚力度。
新医改一:新农合参保率3年提高到90%以上
新医改规定,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黑龙江:新农合参保率已达94.4%
据省卫生厅农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新农合已达100%覆盖,参保率达到94.4%。今年我省将推行参合农民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补偿报销试点工作;逐步统一诊疗服务项目和药品报销目录,方便农民异地就医结算;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补偿比。
新医改二:将基本药物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新医改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黑龙江: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据省卫生厅厅长李斌介绍,今年我省将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中使用的基本药物主要由政府支付,基本医疗服务中使用的基本药物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新医改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黑龙江:社区卫生人口覆盖率达85%以上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达到83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65个,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到81%,医疗保险定点覆盖面达到80%。今年我省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是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保险率达到85%以上。
新医改四: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
新医改要求,制订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
黑龙江:今年为城乡居民普遍建立健康档案
省卫生厅指出,新医改开始后,2009年我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为城乡居民普遍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35岁以上妇女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展预防和干预工作。
新医改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新医改要求,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黑龙江: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院监管机构
今年我省将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对传染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出台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三级医院的专家到基层开展服务;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建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侯文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