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实际补偿提高到39.19%——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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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实际补偿提高到39.19%
2009年01月13日 15:23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江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目前住院医药费用实际补偿已由上年的31.18%提高到39.19%。也就是说,参合农民每花费100元住院医药费,平均可报销39.19元。这是记者13日从江苏省卫生工作会上获得的信息。

  截至去年年底,江苏新农合参合人口达4401万人,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最低筹资标准为100元,最高达到300元,基金使用率达88.06%。

  江苏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副处长姜仑介绍说,如果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补偿比例还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江苏不少地方乡镇卫生院的补偿比例已经达到60%。他表示,如果报销比例能达到60%-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能够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吃药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消费的主动性。据了解,江苏仍将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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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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