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小宇无辜被同龄的小雪、小静、小超、小杰四女生勒索、殴打致使身心受伤,遂将此4人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2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受理了此案。
小宇称,她与小雪、小杰等同是北京某护士学校的学生。2008年10月31日下午,小雪纠集小杰、小静、小超4人在通州区后南仓小区门口向她索要200元钱,她没有给,此4人便对她进行殴打,还威胁她不要告诉他人,否则会伤害她的家人。当天晚上,她回家后便出现了精神恍惚、头晕、呕吐现象,在父母多次询问原因后她才说出了实情,小宇的父母当即报警,但派出所并未对被告4人进行任何处罚。
经北大第六医院诊断,由于小宇被无辜勒索和殴打使她精神紊乱,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已经造成中度抑郁,医生还建议休学治疗。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白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