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卫生部今日发出《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公立医院加强投诉管理,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意见》指出,各级公立医院要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并且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开展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
《意见》提出,医院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完善“大调解”,与司法、医疗责任保险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组织公立医院统一加入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意见》最后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纳入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完善政策制度,对医院的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做好废、改、立工作。要教育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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