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镇江八月二十六日电(王春龙 茆林)记者今天上午从镇江市慈善总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镇江市慈善资金助医办法》将对慈善助医对象救助标准有较大提高,助医对象接受普通门诊可享受慈善资金救助40%,接受重诊门诊治疗最高可享受80%的慈善资金的救助。
镇江是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镇江不断推出医保的新经验和新做法,目前医保水平领跑全国:全国第一个构建覆盖全民全开放的制度体系;第一个实行个人年自付4500元封顶,救助人员年自付1000元以上则由救助金支付;第一个实施医保与救助一体化运行;第一个实施社区药品“零差率”政策;第一个建立医保信息披露制度。镇江参保人员平均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约占总费用的17%左右,低于全国其他城市;医保基金年度结余仅10%,而全国平均在26%。从7月1日开始,镇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用个人二级账户的资金为自己或家人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抵冲个人支付、参加健康维护等。也是全国首创。
镇江今天推出的办法核心是减轻低保、特困人员的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努力实现“病有所医,及时治疗”。
凡被列为“低保人员”、“特困职工”、“农村五保户”“在乡精简老职工”和民政集中供养的孤残人员均是这次慈善资金助医的对象。
会议上确定了六家医院为慈善助医定点医疗机构;一家医院为慈善救助定点专科。为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办法还规定,慈善助医对象的门诊可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治疗。为简化程序和手续,还将实行与医保操作程序一体运行,受助对象只须凭社会保障卡在就诊医院就可“一卡完成”有关手续,无须来回奔走。
新修订的《镇江市慈善资金助医办法》将于九月一日执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