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惠州8月12日电 (来妍 黄宇强)记者今天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了解到,八月五日,卫生部发布《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医院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实行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以此规范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目前,该院已全面开展实施投诉接待工作一年,成效显著。
据院方负责人介绍,自去年七月起,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惠州市人民医院)就新拟定并执行了《医院投诉处理实施办法》。医院通过设立二十四小时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开设内部论坛网站、开放电子信箱等途径,广开投诉大门,解决患者遭遇投诉无门的困境。同时,成立投诉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投诉接待、信息核实、责任处罚及跟踪反馈工作,真正做到及时调解、公正为民。
该院投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投诉工作,既保障了患者的利益,也促进了医院内部的管理。通过对投诉信息的处理,及时有效地帮助患者解决了各种困惑,最大程度的协调了医患关系。对病人来说,能够及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医生来说,投诉信息的调查取证能起到有效地监督作用,投诉信息与考核评优的挂钩也能增加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对医院来说,消除了患者对医院的误解,提高了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美誉度。
据了解,此前该院平均每月接到患者投诉近二十起,由于问题解决的迅速、合理,各项工作改善到位,现今医院接到的投诉数量明显下降。今年五月和七月该院分别出现“零投诉”周和连续两周“零投诉”。相比历史最高每月五例的投诉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率先试水“首诉负责制”、重视处理医院投诉工作,成效显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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