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冰藏尸体245天费用只能自己出
赵靖伊娃的奶奶马巧莲介绍,湖北同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赵靖伊娃的司法鉴定被法院取信后,在王晓磊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他们才将赵靖伊娃的尸体做了进一步处理。为了逃离冷藏孩子245天的伤心地,他们卖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子找了一个车库度日。
马巧莲说,如果对方有异议,他们还会把孙女的尸体保存下去,只要“证据”(尸体)存在,王晓磊就赖不了账。
赵靖伊娃的爷爷赵松尚说,当初只要有一线解决的希望,他们也不会把孙女的尸体冷藏到自家厅堂的冰柜中。
他介绍说,孩子死在王晓磊的诊所后,他们多次向诊所的上级主管单位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禹州市卫生局反映,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但始终没有结果。冰藏尸体等待做医学鉴定是解决这起医疗纠纷的最有效办法。
而按照相关规定,因医疗纠纷保存尸体产生的费用,并不在责任医院经济赔付之列,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埋单。医疗纠纷没有了断,高额的尸体保管费在一天天增加,哪个家庭也顶不住来自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6年6月,珠海就发生一起天价尸体保管费事件,四川广安人李建华的母亲因涉嫌医疗事故致死,而被停放到殡仪馆接受医疗事故鉴定,这一放就是3年,产生遗体保管费18万元。李建华凑不够18万元连母亲的骨灰都带不走。
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群介绍说,现有法律对医疗纠纷中当事尸体的保管费没有指明谁应该承担。个案中产生的巨额尸体保管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来承担的,特殊情况下除外。如“三无”人员的尸体,对他们的处置都是由政府来埋单或者殡葬单位减免。
另外,当事人家属即使提出高额尸体保管费请求的,法院一般情况下也不予以支持。
异地邀请鉴定机构凸显信任尴尬
为了求得一个公平、公正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找出赵靖伊娃的真正死因,赵家人选择了外省的医学鉴定部门——湖北同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这个鉴定结果,赵家人满意,诊所负责人王晓磊也没有提出异议,法院也予以采信。
赵靖伊娃的奶奶马巧莲说,湖北的鉴定结果出来后,他们比较满意,但是也做好了进一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准备,担心对方提出异议申请更高一级的医疗事故鉴定诉求,所以做好继续保存孙女尸体的思想准备。
许昌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原许昌市医学会医疗技术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琚新介绍,目前的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级,即市地级医学会组织的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省级医学会组织的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和中华医学会组织的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
如果不服或者怀疑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以在15日到30日内向上一级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直到最高级别的中华医学会组织的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组织的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为最终结果,就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最高权威性和定论。
马巧莲说,选择外省的医疗鉴定单位做鉴定,主要是考虑他们可能遭受来自外界的干扰小,能公正做出鉴定。
琚新介绍说,为了实现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对公正,他们也在做出各种努力。第一,采取随意抽取专家库专家的方法,公开做鉴定时再实行回避制,医患双方有异议的专家需要回避,再从预备专家中挑选没有异议的参与鉴定。第二,可以申请外市、甚至外省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做鉴定。甚至还可以邀请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来做鉴定。
他说,客观地讲,当地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的成员,主要来自当地医院的医学骨干,而医院之间联系又比较紧密,甚至还有“同病相怜”的潜在原因,有时候可能或多或少地受关系影响。这也是目前医疗事故鉴定中不容回避的一个话题。 (东方今报 韩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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