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出新甲流监测方案 发现病例二小时内直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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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推出新甲流监测方案 发现病例二小时内直报
2009年05月12日 1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5月11日,北京西城区鼓楼西大街社区胡同外,卫生部门张贴了介绍和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画,向社区居民宣传有关预防知识。 中新社发 王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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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印发《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

  《甲型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公布

  卫生部印发《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二日电(记者 曾利明)为早期发现、报告和诊断甲型H1N1流感病例,长期监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变化趋势,国家卫生部今天推出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方案(试行)和疫源地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各地参照执行。

  卫生部称,监测目的是为及时发现、诊断和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例和暴发,以及时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加强病例管理和救治,适时、适度启动必要的人群和社会干预措施,减缓疫情播散速度。

  严密监控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流行病学和病毒学特征变化,为评价疾病的严重性、识别高危人群和地区、指导疫苗和药物的使用、预测疾病的流行趋势、评估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提供依据。

  结合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技术指南制定的该监测方案明确: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于二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二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要每日及时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数据,并对病例特征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

  监测方案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后,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据知,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卫生部发出《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四月三十日,正式将“人感染猪流感”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并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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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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