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出现不良后果
读者投诉长沙华美省消委数据显示,去年我省有关美容方面的投诉大幅上升,爱美人士须理性对待整容
编辑同志:
我是株洲市一名读者,在长沙华美医学整形美容医院(以下简称华美)遭遇了一次失败的整形手术,至今得不到一个公正的处理,身心倍受折磨。
2006年初我生了孩子,当年9月断奶。断奶以后,我发现胸部下垂很严重,于是有了隆胸的念头。2007年1月,我来到华美,想咨询一下关于隆胸的问题。该院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在了解了我的情况后,说我的确需要做隆胸手术,并把手术效果描绘得非常好。我心动了,当天就在该院进行了隆胸手术,共花费了7000多元钱。
可是手术拆线后,我就发现胸部有一个小突起,摸起来像一个小水囊,并且还会移动。医生告诉我只要自己按摩就会消失,护士也一直安慰我会消失。在出院后的3个月里,我一直坚持按摩这个小突起,可是它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明显了。于是我又去该院复查,医生告诉我即使是要做第二次手术也要等到半年后。2007年10月,我再次来到华美,一位院领导接待了我,说我出现目前的情况是由于乳腺腺体变薄造成的。我当时就提出,我在手术前做了检查,医院为什么没有把这个情况检查出来。院长回答说,手术是有风险的,任何事情不可能存在完美。他们还提出由于腺体太薄,可以重新手术,把假体放到胸大肌后面。我有些不放心,向有关专家咨询,专家告诉我,把假体放到胸大肌后会变得更难看。我向华美提出了这个问题,他们便说那就再加一个悬吊手术。华美还要我自己出修复手术的费用,我提出手术是院方的过失,不愿承担手术费。华美工作人员记录了我的意见,并说一个月后给我答复。
在一个月的等待中,我又咨询了相关专家,他们告诉我悬吊手术不仅会留下无法消失的疤痕,而且如果将来再生育,也不能再哺乳了。我感到非常气愤,因为华美的人根本没告诉我手术后可能出现这些严重后果。一个月后,我再次去华美,该院工作人员告诉我,医院同意为我免费做第二次手术。但我无法再信任他们,不愿意再在华美接受手术了。我提出赔偿,但对方答复只能为我做第二次手术,其余一切免谈。
现在,由于我的赔偿问题一直还没有解决,第二次手术也还没有再做,胸部现在摸起来就像蒙了一层皮子的气球。我非常的后悔,也希望通过我的经历告诉爱美的朋友们,整容一定要慎重,不要让我的遭遇再重演。株洲市欧阳
记者调查附记:
前不久,记者来到华美,想核实欧阳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但华美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无可奉告。他们只说事情发生后,院方一直积极地与欧阳进行修复手术方面的沟通,但因欧阳不愿意再在该院做手术,并要求赔偿,而赔偿牵涉到法律问题,应通过权威部门的鉴定,再由法院来判决他们是否该赔偿,赔偿多少。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众多美容整形机构在此时也应运而生,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让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了整形机构。但是,一些整形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存在着夸大手术效果、隐瞒手术风险和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等情况。记者从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有关美容、美发、洗浴的消费投诉2006年仅601起,2007年达到954起,其中质量问题528起。据一位外科整形业内人士介绍,其实现在术后消费者不满意,甚至手术失败,给消费者造成创伤的案例很多,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存在不少困难。一方面,由于整形手术在我国还是很隐私的事,大多数消费者没有突破传统观念,怕曝光,而且信息的不对称也让多数消费者认为自己很难胜诉,就放弃了打官司;另一方面,对于整容手术,法律很难规定得那么细,比如,什么样的整容才算是成功,才算效果好,都很难界定。而且审美是主观概念,法律很难量化。再者,消费者即使得到了经济补偿,身体上的损害也难以恢复。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每个人都有追求美丽的权利,但人们应该认识到,整形美容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能让你光彩照人,另一方面也存在风险。对于想要进行整形手术的消费者,除了选择正规的整容医院,还要理性对待整形,意识到它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免美容不成反被毁容!(记者田甜 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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