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五月五日电 (索有为 高诒茜)记者五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对抗“甲型H1N1流感”病毒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共一百四十四类不同品种和规格的药品被列入价格表。
在列入价格表的药品中,流感病毒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类的达菲胶囊,每盒(七十五毫克,十粒装)最高零售价格二百八十三元人民币,仅限于瑞士巴赛尔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制造、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分装的执行此最高零售价格;抗病毒中成药类的板蓝根颗粒按照不同包装规格,从零点三二元至二十三点八元不等,且不区别厂家,执行统一最高零售价。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列入定价目录的药品价格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企业不得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未列入目录的药品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社会各界可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哄抬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广东省物价局重申,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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