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19日通报说,截至3月18日,已在8个地州市发现标识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假药,目前已查扣2062盒。
3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库尔勒市神农中医院向患者销售的标识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70201的“降糖胶囊”经当地药检所初筛,含有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对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按照《应急处置办法》启动Ⅱ级响应,部署在全区范围开展清查,并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
3月9日、12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先后对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70201、070301、060101的“降糖胶囊”检验证实:上述批号的“降糖胶囊”分别含有格列本脲等化学物质。
3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标识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一律查封扣押,追根溯源。目前已在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哈密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等8个地州市陆续查获070201、070301、060101三个批号的“降糖胶囊”2062盒。从查获假药的地点看,三个批号的假药绝大部分出自营利性医疗机构。
3月16日、18日分别接到吉林省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复函,证实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生产过070201、070301、060101批号的“降糖胶囊”,属盗用该公司名义生产的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