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瘦肉精猪”
关闭生猪批发市场,肉联厂100%检测……在广州“瘦肉精猪”频现的当下,各项举措相继出台实施,但不难发现的是,这几乎都集中在终端环节,那么,是否这样就可达到让百姓满意的效果呢?记者在深入采访市场人士以及猪肉从猪圈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之后发现,从猪源地到餐桌上其中不少环节存在疏漏,甚至有业内人士曝光有生猪来源地的检疫票竟是“瞎开”的。
那么,如何根治瘦肉精猪呢?猪肉整个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制度是否需要改革?且看记者采写的方方面面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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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猪市暂未关闭
3月26日进行听证
原定于昨日关闭的天河牲畜批发市场并未并闭。昨日下午4时,记者赶到该市场时,看到不断有生猪从四面八方运来,并无被关闭迹象,有工商执法车停在市场内,市场方面透露,工商一直在市场内驻场监控。
市场负责人贺先生告诉记者,早在3月6日,市工商管理局天河分局就对市场开办者泉发公司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但公司企业法人谢国荣签名后并未拿走《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昨天上午,贺先生去天河工商分局拿走以上两份文件,但“拿回来的半路,工商部门就让他拿了回去。”昨晚7时许,贺先生打电话告诉记者,天河工商局下午让他重新去领取告知书。但他看到《告知书》时发现内容不一样,所以就没有签收。据他透露,“这份告知书只是吊销营业执照”。
“关闭市场一定会走法律程序”,昨日,屠宰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该市场可以要求听证。据了解,根据《听证告知书》要求,3月26日将举行听证。
天河猪市关闭转投白云
猪贩租金运费将上升
关闭生猪批发市场近日在社会上引起争议,不少市民担心会否让猪肉涨价。昨日,业内人士分析说,如果市场关闭,猪贩子增加的成本主要包括租金、运费两部分。现在一车生猪囤在市场猪栏直到批发卖完,要交给出租者的费用为300元左右。如果关闭天河牲畜批发市场,只剩下其他两个市场,租金可能会重新上涨到1000元左右。
另外就是运费,猪肉供应商说,天河市场关闭,只能去嘉禾市场“拿猪”,雇人去嘉禾拿猪,车油费至少30多元,每头猪人工费至少5~6元,平均每头猪成本至少增加15~25元。有批发商坦言,“两种成本摊下来,广州猪肉价格至少上升1元。”
猪肉上桌前 环环有漏洞
第一关:猪源地不检疫就开合格证
无论广州还是广东,每年需要从外地进口大量的生猪,往往外地动物检验检疫部门这把关猪肉质量的第一关就做得有点马虎。
“什么检疫票,不少都是瞎开的。”从事生猪批发生意近10年的黎先生告诉记者,生猪外销,猪源地的农业动检部门都要进行检疫检验,但部分地区根本没有走这个程序就开了合格证明。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生猪批发商都表示,当地农业部门每外销一头猪,都会收取一定费用,涉及“经济利益”。“我们专门做这一行的,什么都知道”,黎先生说道。
第二关:中间商收购百家猪
广州有不少生猪都不是产地向屠宰场直供,必须要经过中间环节,不少中间商从散户手里收购“百家猪”,要抽检,量相当大,从而很可能制造假的自检证明来蒙混过关。
第三关:批发市场抽检最多20%
尽管工商部门多次要求市场生猪抽检要做到50%,但记者从各大生猪批发市场获悉,“瘦肉精”事件爆发前,大部分市场抽检率都在10%以下,目前为20%。记者了解到,动检部门每检一头猪都会收取相关费用,不少批发商并不愿意承担。
另外,批发市场动检部门根本无法做到100%全检,因为驻场动检以尿检为主,“没人能够确保每一头猪能够提供尿液,它们可不是运动员!”天河牲畜批发市场负责人表示。
第四关:肉联厂全检能坚持多久
“瘦肉精”事件爆发后,广州各大肉联厂都对入厂屠宰的生猪进行了全检。检测人员可以从宰杀后的猪小肚(膀胱)中提取尿液,有条件100%检验。最近的“瘦肉精猪”都是被肉联厂检出。为此,有人建议,可以取消在批发市场的这一关检测,把检测成本全部转移到肉联厂环节,实行100%检测。但事实上,记者了解到,由于肉联厂屠宰不少都是属于“代宰”,即零售商送猪来宰。业内人士说,如果总是查出“瘦肉精”,那么肉联厂恐怕就没生意可做了。
人大代表驳“企业自检说”:
企业自检有用的话,还会有三聚氰胺事件吗?
广东省农业厅昨天向媒体通报了“瘦肉精”的查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省市农业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农牧部门只是负责生猪养殖环节的监管,而“自检”的工作,应该由生产企业或者是中间商来承担。
广州市农业局总畜牧兽医师王奕青认为,三聚氰胺事件出现之后,要求每个批号都检测,但负责检测的是厂方而不是质检部门。王奕青说,企业自检的话,成本其实是很低的,因为根据同群原则,抽取少量的样本就可以证明整群的健康,但如果政府部门100%检测的话,费用可观,起码要超过1亿元。市农业局副局长周彩信也表示,农业部门抽检其实是检查企业和中间商有没有自检,“根据规范,目前广州5%的抽检率已经是较高了”。
市人大代表、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子军认为,政府在整个环节中要起到监督作用,“仅仅要求企业自检还不够,不然就不会发生三聚氰胺事件。”
15人栽在“瘦肉精”上
检察机关根据记者线索查案
本报讯 (记者刘旦 实习生甘琼芳 通讯员穗检宣) 从今年2月10日到昨天,广州检方共批准逮捕涉及“瘦肉精”猪肉案犯罪嫌疑人15人。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荣辉昨天向媒体通报了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及“瘦肉精”猪肉案的最新情况。
海珠
2月10日,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批捕犯罪嫌疑人程某等4人销售含“瘦肉精”生猪、用含“瘦肉精”猪肉制作卤水猪肉案。
备注:检方指出,此案是新闻记者跟踪密访死猪从屠宰到运输、销售、加工整个过程后向有关部门举报破获的。
白云
2月24日、3月6日,白云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蔡某、邓某等4人。
经检察机关查明,2月21日晚上,犯罪嫌疑人邓某在白云区太和镇夏良村金戎牲畜交易市场内,租用同案人蔡某在该市场内的档口,雇用同案人肖某、刘某二人,销售含有“瘦肉精”的生猪。案发时,在该档口查获含“瘦肉精”的生猪31头。
花都
3月3日、3月5日花都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某某。
经查明,2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其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花城村养猪场内的12头生猪喂食“瘦肉精”。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将其中2头生猪出售时,被查获。
犯罪嫌疑人向某某于2月下旬,对其位于花都区花山镇和郁村的养猪场内的5头生猪喂食“瘦肉精”。并于2月23日出售。
增城
3月5日,增城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毛某云、毛某春等2人。
经查明,开饲料店的犯罪嫌疑人毛某云,明知毛某春等人在其店里购买“莱克多巴胺”添加剂(属于《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的药品)是用于喂养生猪的,但还是卖给毛某春。毛某春使用“莱克多巴胺”喂养的26头生猪,经检验含有“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
3月17日,增城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捕了龚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龚某于今年初,在其位于增城市石滩镇沙庄上围村的养猪场内,给猪喂食“莱克多巴胺”饲料,2月25日,龚欲将20头生猪出售时,被查获。
犯罪嫌疑人唐某,于今年2月开始给其位于增城市石滩镇岗尾村的养猪场内的28头生猪喂食“莱克多巴胺”,2月23日被现场查获。
犯罪嫌疑人叶某,在增城市石滩镇沙庄上围村的养猪场内,给100多头生猪喂食含“莱克多巴胺”的饲料,2月23日出售47头生猪到东莞时,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