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根据国务院部署,去年9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各方面积极反响。有关部门认真吸纳各方面的建议,对《意见》作了修改完善,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明确了今后3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初步测算,为保障该医改方案顺利实施,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 中新社发 任卫红 摄
中新网3月3日电 今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对于“看病难看病贵”这个备受中国百姓关注的问题,已在政协委员当中“预热”,他们向媒体介绍了准备要提交的建议。
医卫界委员称"看病难看病贵"不准确
医药卫生界委员3月2日发出不同的声音:中国看病不算难,也不算贵,而是患者求医标准过高,导致医疗资源“拥挤”。他们认为,应该对“看病难看病贵”给出定义,确立标准。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的副院长徐勇委员准备了一个“明确看病难的定义与标准”的提案。他解释说,“各省市根据自身条件制定‘看病难’的标准,根据病情需要,在不同层级的医院看病,医院要多长时间治疗、治疗到什么程度,都有相应规定。如果超过这个规定,视为‘看病难’。如果病人从新疆跑到北京看病,那就是难。但这种难,超出了基本医疗的范畴,不能在抱怨的范围内。”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李玉峰委员也认为,“看病难看病贵”有多方面原因,高标准的需求是其因素之一。他说,医疗与其它商业服务不一样,买电器可以量入为出,但最穷困的病人也希望寻求最好医生的最佳治疗效果。这种心理预期的结果就是倾其所有看病,这对多数人来说,导致的就是费用难以承担。
痛批VIP病房 历数专家门诊“四宗罪”
据《京华时报》报道,“取消专家门诊!取消VIP病房!医疗服务不能向‘钱’看。”3月2日,刚刚报到的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介绍了他准备提交的建议。
冯世良委员指出,目前各级医院都在借扩建医院之机,纷纷推出VIP病房。“硬件设施堪比五星级酒店,每天住院价位少则千八百元,多则上万元不等。本来8个人的病房就让给一个人住。”冯世良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并不是高级饭店,设VIP病房完全没有必要。“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经成了一大社会问题,有多少人还看不起病,有多少病人到了医院因没有病房被安排在走廊上治疗。”冯委员批评道。
同时,冯世良委员总结了专家门诊的四宗罪:第一,所谓专家名不符实;第二,专家门诊“为钱服务”;第三,医疗质量还不如普诊;第四,出诊专家还接私诊。他表示,设立专家门诊的初衷是为病人服务,为病情服务,而不是为钱服务,现在彻底给弄颠倒了。
重病患儿没钱救命 建议设救助基金
据《重庆晚报》报道,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文广局副局长刘明华建议由社会各方共同设立,即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启动资金,父母为患病宝宝缴点钱和接受社会捐助,并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共同帮助有生重病孩子的家庭。
刘明华委员说,孩子患上重大疾病,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虽然现在有了相关的医疗保险,但由于报账额度有限,许多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遇上这类情况往往难有回天之力。而目前在商业保险方面,保险公司多是应付意外伤害的,且对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疾病不予理赔。
他解释说,家长出资也就是当孩子出生之后,每年或者是一次性缴纳多少钱进入救助基金。如果自己孩子生了重病,就可申请救助,没有生重病,权当给其他重病的孩子献爱心。
呼吁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日前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在我国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据介绍,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一种保险制度,确立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强制投保义务,以分散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并使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