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糖脂宁"事件暴真相 嫌犯获签全国独家代理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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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糖脂宁"事件暴真相 嫌犯获签全国独家代理权
2009年02月26日 10:50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目前,随着生产假“糖脂宁胶囊”的主要嫌犯李冬、付其长相继被抓获,另外4名嫌犯张安杰、马元杰、王俊清、王丽萍也已一一落网。至此,震惊全国的假“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令人瞠目的是,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冬乃广西平南制药厂“糖脂宁胶囊”全国独家总代理。他在销售正规“糖脂宁胶囊”的同时,为赚取更大利润,纠集其他犯罪嫌疑人伪造批号生产、销售假“糖脂宁胶囊”。李冬如何取得“糖脂宁胶囊”的独家代理权?这次假药事件暴露出药品代理市场背后哪些鲜为人知的问题?

  嫌犯获签全国独家代理权

  据广西平南制药厂负责生产的一位副厂长称,广西平南制药厂是一家民营药厂,2005年投产1000万元左右,在广西算是小型制药厂,现有工人40余人。由于事件还在调查中,药厂还未恢复正常生产,而该厂“糖脂宁胶囊”已停产,目前药厂还没有下一步的生产计划。

  该副厂长说:“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为60粒一瓶装,出厂仅售9元钱,赢利1元左右,利润并不高。因为假药事件,产品声誉受到很大影响,不少经销商纷纷要求退货。即使药品管理部门证实假冒药品和我厂无关,但经销商和患者还是不相信。”

  李冬是怎样成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糖脂宁胶囊”全国总经销的代理商?

  广西平南制药厂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电话里给记者的回答是:“和李冬签订独家代理权的是曾经任职药厂的一位副厂长,此人目前已辞职。至于当时为何与李冬签订独家代理权,而李冬是否具备独家代理资质,他是否提供了相应的代理资料,我们并不清楚。”

  取得“糖脂宁胶囊”独家代理权意味着什么呢?

  这位负责人说:“取得独家代理权,意味着李冬是中国境内惟一可以经销此药的人。签订独家代理的协议后,就连广西平南制药厂都无权在任何地方,包括医院、药店等场所售药。我们只负责生产,至于销售方式、销售价格、销售渠道等都由李冬一个人说了算。”

  在采访中,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该药厂仅与李冬签订了“糖脂宁胶囊”一个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其他产品都是通过其他代理商销售的。至于其他产品是否也是采取独家代理的销售方式,他表示,这属于商业机密,不便透露。

  小型药厂只“生”不“养”

  据记者了解,和广西平南制药厂规模同等的一些小型药厂在全国不下千家,他们大多采用的是全国总经销模式,即某一机构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全权经销制药企业的单一品种或数个品种。

  此时的制药企业充当的只是生产、供应角色,销售过程概不过问。简单地说,就是只“生”不“养”的经营模式。

  这种只“生”不“养”模式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李冬不仅将9块钱一瓶60粒装的换成30粒装,而且价格也摇身一变涨了十几倍。

  同时,本身代理资质不全的李冬通过网络面向全国大肆招募来历不明的二级代理商。

  在李冬招募“糖脂宁胶囊”二级代理商的网页上,他不仅夸大事实将“糖脂宁胶囊”吹嘘成可根治糖尿病的仙丹,还给二级代理商制定了极其详尽的市场宣传包装方式。从平面媒体到广播、电视,从街头传单到宣传海报,李冬准备得一应俱全。

  网页中,李冬还醒目地标榜此药“为改写人类糖尿病历史”、“作为卫生部重点推荐项目”、“申请多个国家专利”等。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内分泌科主任王敏哲说,目前,各个医院给患者治疗糖尿病的首选药是西药,无论是性价比还是疗效,患者均比较认可。

  他说,糖尿病是世界难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生产出根治糖尿病的特效药。而且糖尿病的发病过程是不可逆的,患者不仅需要节制饮食,更需要终身服药,这是全世界科学家公认的事实。对于“糖脂宁胶囊”在其宣传语中提到的“吃了立即降低血糖,并且不用控制饮食”,这对不明真相、急于治病的老年患者具有一定的诱导性。

  医药代表鱼龙混杂

  广西平南制药厂作为一个正规药厂,既然“糖脂宁胶囊”是一个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为何不通过直销等方式在医院、药店或药厂销售呢?

  目前,给乌市25家大型医院供应治疗糖尿病药品的医药代表钟燕(化名)告诉记者,广西平南制药厂之所以将药品以独家代理的方式授权给李冬经销,就是为了降低投入市场的成本。

  记者通过调查新疆多家大型三级医院了解到,各个医院所售药品均是通过由卫生厅、药监、财政等多部门联合集体招标后,指定销售的医药公司购进。

  “药品从生产到进入各家医院,其办理的手续和经过的抽检不下几十个部门。一些小的药厂企业对代理商的考察过于简单,导致产品被假冒、替换的可能性大量存在。”钟燕说。

  钟燕有着十几年销售药品经验,她分析说,“糖脂宁胶囊”事件还暴露出一个弊端:药厂产品在代理环节的混乱,造成药品市场的无序和混乱。

  “代理商在分销渠道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十分重视对药品销售代理形式的发展和运用。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选择代理商时,更多的是考虑该代理商销售能力的大小,往往忽略该代理商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是否具备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仓储、养护、运输等条件,缺乏对代理商的考察资料,并将有关合法手续相应备案,更谈不上对所代理本企业产品的质量跟踪与管理。目前,在代理环节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销售有授权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做代理的,也有授权只具有药品零售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做代理的,甚至有授权不具有任何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作代理的。”钟燕说。

  法规缺失监管乏力

  在吸取“糖脂宁胶囊”假药案件教训后,新疆将在全区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有关方案正在制定中。但“糖脂宁胶囊”事件暴露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营销中代理环节缺乏有力监管。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药品市场流通的监管依据主要是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四条只是规定进口药品的国内代理商必须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而对国产药品代理营销监督管理没有具体规定。

  国产药品营销代理环节的管理基本上由生产企业或营销公司(代理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其结果往往是企业或个人为获取利益最大化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以侵害公众利益为代价。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除了药厂选择代理需层层把关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加大对药品市场代理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代理商提供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查,对获取批复的代理商或企业名单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加大对药品代理环节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新疆药监稽查部门的负责人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医药代表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规范,也没有法规要求核实医药代表的相关资质。所以,为了减少成本,许多药品经销企业选择了不核实。有的持虚假资质的假医药代表在向药品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推销一些紧俏药品时,提供的竟然全是假冒或伪劣产品,更多的则是在正规产品中掺杂假冒伪劣药品。

  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磊认为,医药代表之所以能堂而皇之地将假药直接销售给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不排除大量流通环节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受医药代表的“红包”、“回扣”之诱,而放松警惕。另外,如果有医药代表与医生“相互配合”,也会使得药价虚高,增加了患者的治疗成本。所以,单靠药监部门出台的信用档案管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他认为,应该在全国范围内从完善医药流通立法的层面,将医药代表的备案监管纳入到法律法规中去。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进药渠道的监管,引导他们从有规模、有信誉、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不要轻易通过医药代表采购药品。一旦买方擅自从无正规渠道购进药品被查出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从非法渠道购进假劣药品的单位必须采取双向处罚。对一些屡罚屡犯的企业,要吊销其许可证,清除出药品市场。(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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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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