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央行近日要求银行系统全面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中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充分发挥汽车产业在促进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消费中的辐射拉动作用。
1月15日,央行在京召开“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座谈会上指出,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中国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对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央行积极支持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批设新的汽车金融公司,拓宽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的业务合作,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稳步发展中国汽车消费信贷,促进扩大城乡汽车消费。
据央行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余额743亿元,股份制银行余额311亿元,汽车金融公司余额318亿元;国内汽车和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短期融资券217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基础资产的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已试点发行19.9亿元。
刘士余指出,银行系统要加快推进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及时梳理、修订和完善汽车融资管理制度,通过发放汽车企业贷款、汽车消费信贷、发行金融债券、开展同业拆借、推进汽车贷款证券化、发展汽车租赁和汽车保险业务等多种方式,多方面拓宽汽车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汽车产业发展融资来源和融资制度保障。(姚均芳、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