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阳曾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两家药店买的两盒一模一样的“肾石通颗粒(15g/袋×10袋/盒)”,价格竟然相差5倍多。
曾先生说,不久前他做了肾结石手术。术后,他于9月22日在武汉健康人大药房马沧湖店购买了一盒“肾石通颗粒”,花了20.2元。
9月27日,他在老百姓大药房汉阳火车站店购买同一品牌和规格的“肾石通颗粒”,却意外发现售价仅为3元,比此前买的便宜17.2元。
记者看到,两家药店分别销售的这两盒“肾石通颗粒”,从外观上看基本没区别,每盒都是10袋装,每袋15克,袋子的包装也一样,标注的生产厂家也一样。
“如果这两盒药不一样,那为什么不在包装上注明区别,如果是同一种药,价格相差一两元应该很正常,但是相差5倍多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曾先生不禁提出疑问:这里面到底有多大的利润空间?
随后,记者来到武汉健康人大药房马沧湖店和老百姓大药房汉阳火车站店,分别购买了一盒“肾石通颗粒”,价格果然如曾先生所说,一盒需20.2元,一盒仅3元。
认证:两盒药的确没有什么区别
9月28日,记者拿着从上述两家药店购得的两盒药,来到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该局有关负责人看后说,从外包装上看,两盒药品除了打印的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不一样,其它(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条形码、规格、成分、性状、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都是一模一样的,“两盒药的包装字迹清楚,标识规范,外表看起来都不像是假药。”
10月9日下午,记者致电药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企业“合成香港集团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告知相关情况以及两个包装盒上的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该公司销售内勤部负责人谢仁告诉记者,他们确实生产过这两个批号和生产日期的“肾石通颗粒”,一个是今年5月23日生产的,另一个是今年7月9日生产的,配方、生产工艺等都没什么区别。
谢仁说,判定是不是该企业生产的药品,主要看三点:一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厂家是不是该企业,二看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该企业有无生产过,三看包装上有没有“合成香港集团”的徽标。记者发现,这两盒药都符合这三项。
谢仁称,该药的出厂价只对销售人员和前来采购的人说,拒绝向记者透露。
药店:有权在限定范围自主定价
既然是同一种药,价格为何差别这么大?10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汉阳的武汉健康人大药房马沧湖店。
该店店长张长辉说,药品价格由各个药店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我们一般参考政府最高零售价下调,定价不会超过最高零售价。”
他说,由于各个药店的进货渠道、促销手段等不同,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品,各个药店制定的销售价格自然有高有低,“我们店也有药品比其它药店卖得便宜。”
随后,记者来到距该药房约两站路的老百姓大药房汉阳火车站店。店长陈家冲称,“肾石通颗粒”是从药品批发公司采购的,进价是2.9元/盒,“卖一盒只赚一毛钱。”
记者在电话中把了解到的这一情况告之了张长辉。他表示,他们药店拿不到这么低的进价。但其具体进价是多少,他拒绝透露,“我们的进货渠道不同,所以进价就不一样。”
业内人士说,目前相当数量的药厂倾向于将药品委托给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批发企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同一药品也会给不同的药店不同的价格。如果某药店采购量大,付现款,药品批发公司也可能采取让利措施,给出特别低的优惠价格。
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限价政策,药店此类药品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政府定价以外的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不设定最高限价。
合成香港集团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内勤部负责人谢仁说,该企业生产的“肾石通颗粒(15g/袋×10袋/盒)”是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为29元/盒,武汉这两家药店的销售价格均未超出最高限价。
记者登录湖北省物价局网站查询,也发现该药今年7月14日在湖北省备案的最高零售价格为29元/盒。
原因:竞争策略导致了药价悬殊
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武汉药品零售业经过了几轮价格大战,大部分药店同一药品价格相差一般不会太大,像“肾石通颗粒”这种现象,虽然不是相当普遍,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客观存在。
武汉一家大型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影响药品定价的因素有很多(如进货渠道、所处的地段、顾客定位、药品保存维护成本、人员管理等),但是同种药品价格如此悬殊,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各个药店的竞争策略不一样。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部分药店都拥有各自的优势进货渠道,能够采购到比别的药店进价低的某种药品或别人没有的品种,于是,有些药店采取的竞争策略是:将一部分药品压低价格销售,少数药店甚至低于进价销售,以吸引顾客。其实他们真正的利润来自店内其它药品,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也就是说,同一种药品,有的药店把它当成利润产品销售,所以定价可能就比较高;而有的药店则将其作为促销产品,定价就低,以带动其它产品的销售。
争议:价格相差太大究竟好不好
赞成者:这种竞争能给市民带来实惠
有市民认为,只要质量有保证,老百姓肯定愿意购买价格低廉的药品,药店竞争能压低市场价格,给市民带来实惠。
武汉一家药店负责人说,每家药店总有一部分药品比其它药店贵,还有一部分药品比其它药店便宜,这样一来,市民购药时就可以货比三家,买不同的药去不同的药店,那就总能买到比较便宜的药了。
湖北老百姓大药房总经理周勇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只要符合政策规定,不超过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同一种药品定价有差异性,定价低一些是替消费者着想的表现。
反对者:会给价格欺诈行为留下空间
青山一家药店的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认为,这种高低价悬殊的竞争“把市场搞乱了”,药品定价太低和过高都破坏了药品的正常利润空间,不利于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有市民说,不同药店同一药品价格相差太大,会给购买药品带来诸多不便,比如要买到便宜的药,就须跑多家药店比较药价。而且,价差太大,容易给价格欺诈行为留下空间。
武昌一名黄先生说,药品在某一段时期内制作成本相对固定,根据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经济理论,药品应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价格。
建议:药品上限价可否调低一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从曾先生购买的这两盒“肾石通颗粒”来看,售价20.2元一盒还不算最贵的,按照政策规定,该药品零售价为每盒29元都无可非议。“零售价3元一盒与上限价29元一盒相差8倍多,这个空间是不是太大了一些呢?”有市民建议,政府制定的“上限价”能否降低一些?这样一来,药店自主定价的空间就变小了,不至于出现如此价格悬殊的局面。
据介绍,目前政府对药品定价的主要依据:一是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关于生产成本等的相关资料;二是参考其他省市调整的药品价格。
上述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近年来,我国对药品价格进行了多次下调,政府限价也一降再降,但是普通民众感到部分药品价格仍然比较高,“不排除一些药企在报告生产成本时,通过种种方式将成本价格报得较高。对于一些外地企业,核实成本也不是那么容易,政府限价也不得不跟着水涨船高。”(记者 高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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