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1位“奥美定”受害者状告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集体诉讼,在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庭审中忽起变故:吉林富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两年前早已“金蝉脱壳”,将股份转让给他人,后又在工商局登记注销。因涉及第一被告变更,案件被迫延期审理。
第一被告已不存在
案件原定8点40分开庭,但第一被告吉林富华公司迟迟没有现身,法官拿出了吉林省商务厅和吉林省工商局的文件,称吉林富华公司已经注销。
文件显示,2006年12月21日,吉林省商务厅下发批复,同意吉林富华公司提前解散;2007年4月23日,吉林富华公司向吉林省工商局申请注销,两天后获得批准。
然而21位“奥美定”受害者早已于2006年10月提起集体诉讼,吉林富华如何在官司缠身的情况下注销相当蹊跷。
因吉林富华公司已经不存在,需要重新确立第一被告,因此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获法官批准。“即使是法院判‘奥美定’受害者胜诉,但他们已经金蝉脱壳。”“奥美定”集体诉讼的代理律师卓小勤说。
患者无法抹去的伤痛
21位原告中,有18位是注射隆胸的患者。今年40岁的刘玲告诉记者,她于2004年6月在医院做“奥美定”注射隆胸手术。因胸痛难忍,当年刘玲又在医院做了“奥美定”取出手术,相继出现肋软骨炎、右前胸壁慢性肌筋膜炎。2006年4月,北京协和医院检测出刘玲双乳增生,两侧有注射物残留。
在21位受害者的起诉书上,一致认为“奥美定”是一个有巨大缺陷的产品,对人体有很大危害。她们认为,这几年生活的主要感受是“奥美定”带来的痛苦,包括乳房疼痛、视力下降、头发脱落、记忆力下降、乏力、嗜睡等。让刘玲和其他注射隆胸者难以接受的是,“奥美定”注入乳腺和胸大肌等组织,取出时几乎需将双乳一并切除,整个胸部变为扁平状,几乎没有女性特征。
为此,21位受害者将吉林富华公司和手术医院以及提供产品质量保险卡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达到12547218.5元。
原发明者无医师资格证?
长春富华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显示:曹孟君(“奥美定”原发明者)1964年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曾在上海某医院担任医院外科主治医师,从1998年开始单干。1999年5月1日,曹孟君获得吉林省卫生厅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然而一名受害者于2007年8月6日向吉林省卫生厅申请的查询结果显示,在该厅医师资格信息库中,并没有曹孟君的医师资格证信息。《成都商报》供稿
新闻回放
30万人注射过“奥美定”
“奥美定”名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广泛用于女性注射隆胸。2006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以产品“不能保证上市使用中的安全性”为由,叫停了“奥美定”。当年10月,数十位“奥美定”受害者在长春、深圳相继对吉林富华公司提起集体诉讼。自1997年“奥美定”的前身“英捷尔法勒”从乌克兰登陆中国以来,大约有30万人注射过。然而在受害者与吉林富华公司的诉讼中,至今无一例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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