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认为,医院做法没有错,但医生在风险和道义上要有自己的选择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两会期间谈到“肖志军事件”时,说了他自己的观点:“医院和医生的做法没错,于法有据,特别是目前的医患关系下,医生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可以的。”
黄洁夫同时表态,“但如果是我,我愿意承担风险,先把病人救了再说。”他说,医生行医一定要讲究医德,救死扶伤是医生天职,在风险和道义上要有自己的选择。黄洁夫目前仍没有脱离业务,几乎每周都为病人做手术。
相关背景
2007年11月孕妇李丽云被送至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救治,经检查发现肺部感染,多脏器衰竭,院方建议对孕妇实施剖腹产,由于其“丈夫”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李丽云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社会上关于行医风险和医德的讨论。(记者钱昊平)
同题问答
针对肖志军事件在社会上展开的关于医德和行医风险的讨论,本报记者昨日在两会期间同题采访了相关代表、委员
新京报:你在从医生涯中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吗?
林曙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会遇到,在危及生命时,如果可以肯定挽救病人,即使家属不同意,医院也要抢救。但肖志军的“妻子”情况非常特殊,医生的剖腹产方案是为尽快拿出呼吸衰竭孕妇腹中健康的婴儿,当时谁也不能肯定剖腹产就能救活母子。
新京报:你觉得悲剧的发生是个人原因还是体制原因造成的?
林曙光:肖志军是个极端特殊的个例,也许不应该拿出了和体制挂钩,但此时间的确折射出目前医患关系的紧张,亟待缓解。
高春芳(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150医院院长):体制所造成的。医院面对这样的情况很矛盾,不救良心上过不去,救了万一出事,要自己承担。
冯世良(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主任):签字是国际通用做法,但法律上应有补充条款,如家属不在场或者不具备责任能力时,应该向上请示。
新京报:你觉得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高春芳:尽快完善立法,对医疗事故要有具体的认定。
冯世良:请示上级医生或者医院院长,做出共同决定,采取准确的治疗方法。
新京报:其实肖志军是不相信医生的,你觉得如何改善医患关系?
林曙光:政府和医院要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向公众普及疾病的诊疗知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医院和医生应该挺身而出,做患者的解释工作,第一时间抢救危急生命,而不是通过冰冷的法律渠道解决。
高春芳:医生的解释很重要,不排除有个人医生为了某种利益驱动做出一些不道德的事情,但我们相信医生队伍是好的。(钱昊平 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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