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开审首例由“同性恋”引发的抚养费纠纷案
2008年01月22日 09:08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我发誓爱陈静(化名)一辈子,并自愿承担今后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只希望与你永远保持难舍难分的感觉。”4年前,刘研(化名)和陈静这对“小姐妹”爱得难舍难分,为此,刘研还写了“爱情承诺书”,然而,4年后,两人却为这段
“同性爱情”闹上了法庭。今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同性恋”引发的抚养费纠纷。
陈静在诉状中称,她与刘研原来是小姐妹,2004年自己离婚了,当时,刘研因为眼睛残疾,耳朵也有毛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就请她照顾生活起居。
在这段期间,两人开始萌生爱情,并爱得难舍难分,刘研还为此写了“爱情保证书”,表示爱陈静一辈子。为此,陈静没有要求刘研支付任何照顾费用。
2007年9月,刘研想要回到其前夫身边,就提出与陈静分手。陈静很失望,她认为,在照顾刘研期间,她将全部心血放在刘研身上,陆续回绝了他人为她介绍的对象,放弃了新生活。
为此,陈静要求刘研对其3年多的付出有一个交待,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按每个月500元的标准,支付照顾费用20500元。
此案主审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民主法律制度的完备,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性日益提高,这直接表现在法院受理的新类型案件的不断增多上。上述“同性恋”扶养费纠纷案,便是杭州地区受理的首例案件。长期以来,同性恋者一直游离在主流社会的边缘地带,被由传统习俗伦理组成的坚冰重重围困,不愿、不敢公开暴露身分。但如今有许多同性恋者敢于公开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社会的宽容。 (余东明 余法)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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