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卫生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生产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引起的药物损害事件调查结果。专家组调查显示,甲氨蝶呤、阿糖胞苷鞘内注射后引起的损害,与两种药品的部分批号产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长春新碱有关。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今年7、8月份相继收到相关药物损害事件报告后,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成立工作组,对上海华联制药厂有关药品的生产、运输、储藏、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同时,组成医疗专家组对患者进行积极的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损害。日前,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出该厂在生产部分批号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过程中混入了硫酸长春新碱。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查封了该厂有关生产车间,全力查找混入硫酸长春新碱的具体原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开展动物实验,进一步验证相关结论。上海市公安机关也已介入调查。(记者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