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卫生部今天上午举行中国饮用水卫生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据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副书记张成玉介绍,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于2007年1月26日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张成玉指出,新标准中的部分指标的实施项目和日期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据悉,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下,该项标准修订工作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
新标准与1985年发布的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饮用水水质指标由35项增至106项;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基本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新标准的实施,对于维护城乡居民的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