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经过4年多的争论,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日前正式面世,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备受关注。
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日前在
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医药卫生改革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的医疗保险改革成果,并在原有基础上取得了明显进展。明确医疗保险实行全覆盖,是这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进步。从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开始进入实现全民医疗保险的阶段,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记者:前一阶段批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较多,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说1998年的医疗保险决定虽然提出了“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但从全社会来看,中国的医疗保险实际上是“窄覆盖”。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宋晓梧:应当说,当医疗保险还局限在覆盖职工,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主要着眼于国有企业职工时,这种批评是有道理的。
但是,我认为评价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把这项改革放到特定的经济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来分析。我国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启动,当时就明确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国有企业改革,其他各项改革都要围绕这个中心环节进行。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完全正确。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实际工作中,国务院领导仍然明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组成部分,当然也是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在这种大的改革环境下,当时医疗保险改革主要侧重于研究解决企业职工的医疗问题毫不奇怪。前一阶段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它围绕着国有企业解困的目标来进行。这难免造成前一阶段医疗保险覆盖面主要限于国有企业职工这一部分人群,尽管当时的改革方案也包括了其他企业职工,但在实际工作中,民营企业被排到后面,企业职工家属也未及考虑,更不用说其他城镇居民了。
可以说,上阶段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主要问题就是:没有从全社会不同群体合理享受国家医疗保险待遇的角度来构建,导致社会不同群体有的有保险、有的没有,有保险的待遇也不同,城市和农村差别更大。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在当时的改革背景和历史条件下很难避免。
记者:您怎么看待新医改方案在这一问题上的进步?
宋晓梧:新医改方案的进步,得益于改革大形势的变化。2003年之后,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城乡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和经济事业协调发展,强调“以人为本”,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些理念的提出,使包括医疗保险改革在内整个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视角大大开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再是国有企业解困的配套措施了,而要考虑全社会不同群体如何合理享受国家的基本医疗服务。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3年后农村合作医疗从小范围试点迅速扩大到各省市,现在已经覆盖了8亿农民;2007年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出台,覆盖面也迅速扩大;覆盖特殊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在城乡逐步建立。这次新的医药卫生改革指导意见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的这几项医疗保险改革成果。从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已经实现了全民医疗保险,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历史性进步。
记者:回顾前一阶段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展望新医改为我们描绘的美好图景,您如何评价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前进的道路?
宋晓梧:肯定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并不是完全否定前一阶段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当看到,前一阶段的改革虽然在覆盖面上有较大局限性,但当时提出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方向基本正确。例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实行全行业管理等,这些在今天看来一点也不过时。许多具体政策和措施的实践还为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当然,回顾前一阶段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也有不少具体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例如最近看到王东进会长在《回顾与前瞻——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书中指出:“后来在实践中发现,个人账户的增强个人自我保障和节约意识这一功能体现得并不强,且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有待调整改进。”我完全赞同这一实事求是的分析,我也曾多次写文章表达同样的看法。
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又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较之其他国家,更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现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框架基本构筑,关键在于落实。我相信,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我们一定能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记者 颜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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