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重庆61岁居民杨正林喝酒中毒被送往医院,在监护室住了6天,用去医疗费5.3万余元。可当儿子拿着他的医疗费到当地医院报销时,被告知最多只能报销50元,原因是他的医疗费全部发生在门诊,属于门诊费用。(《扬子晚报》2月24日)
花了5.3万元医疗费,医保只给报50元!这样离谱的差距当然让杨正林全家都傻了眼。因为不懂医保报销政策而吃亏,杨正林一家的遭遇并非个案。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医保管理中心主任林礼全就介绍:在该区参保户中,有“九成参保市民区外就医吃了报销亏”。
在此,笔者不仅纳闷:是谁让九成参保居民成了医保“冤大头”?
我国推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其目的是让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民能“看得起病”。对于这种关注民生之举,地方政府特别是医保部门应把经办、报销流程讲透,让百姓知道参保的好处,更知道如何操作才能将好处落实到自己身上。“门诊治疗最多只能报销50元”、“区域外就医报销少”等诸多政策,百姓却不知详情,以至于让医保的阳光无法温暖他们。所以,“ 5.3万医疗费只报50元”,医保管理部门首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医院也难辞其咎。作为医院,对于医保政策,包括报销政策肯定耳熟能详。病人就诊时,医生应该负有告知的义务,然后让病患者及其家属按照家庭经济状况酌情就诊。假如这样,参保居民焉能成为医保“冤大头”?
让医保政策阳光泽被百姓,不能指望百姓个个成为医保政策专家。 (王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