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九日电(记者 曾利明)国家卫生部九日发布的今年第七号公告说:近期云南、陕西和安徽发现,在药店销售的六十七种标识“消字号”的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合格,存在宣传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为严厉打击标识“消字号”产品冒充药品行为,该部以药店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了“整治消毒产品违法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专项行动”,并已针对这些问题, 责成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公告称:消毒产品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别,消毒产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公告强调,目前市场上有些非消毒产品擅自标识“消字号”,以消毒产品名义宣传疗效,冒充药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请消费者勿轻信有关宣传,谨慎选择。
据知,目前,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中,该部将陆续公布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