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这次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与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只差一个多月时间。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发改委立即组织召开了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有350多人,其中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占了40%。
该负责人表示,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严格按照《价格法》、《药品管理法》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的,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次能够比较快地公布零售价格方案,主要得益于着手较早,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
从年初开始就着手进行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今年上半年,在国家有关部门遴选基本药物的时候,我委即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政府定价药品进行了成本和市场价格的调查,掌握了大量成本价格数据。这些数据涉及4000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上百家医疗机构。同时,我们还就基本药物定价涉及的一些政策问题提前进行了研究,听取了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及早确定了工作方向和基本原则。
目录公布后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后,我委根据前期调查基础数据,对国家基本药物成本价格信息进行了整理分析,对价格的合理水平进行了测算,并组织召开了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有350多人,主要包括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其中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占了40%。
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成本价格调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发改委就价格制定的有关情况,通过不同形式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方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了行业组织及消费者代表的意见。社会各方面就基本药物定价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对于完善基本药物定价方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专家评审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制定的原则和方法,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最终确定了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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