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中国对器官供体获取来源程序有严格规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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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中国对器官供体获取来源程序有严格规定
2009年09月08日 11: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8日电 中国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今日说,中国对器官供体的获取来源以及程序是有严格规定,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器官的权利。

  卫生部今日举行的新中国成立60年来卫生事业发展成就发布会,毛群安在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做出上述表示。

  毛群安回答,对器官供体的获取来源,中国没有按照人员自然属性,比如说是不是一个囚犯进行规定和限制。按照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用、引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而且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用书面的形式表达愿意捐献的意愿。

  毛群安表示,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在内的一些国际组织,以及一些在开展器官移植方面走得比较早、技术开展比较好的国家,对中国目前在器官移植捐献方面的管理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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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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