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经费、新农合资金补助、住院分娩限价、贫困医疗救助,新疆农村孕产妇今后住院分娩“不差钱”。
6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卫生项目工作会议指出,今年自治区所有的县(市)农村和城镇的农村孕产妇都将享受到国家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每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为400元,在疆分娩的流动人口孕产妇也可享受到该补助。
该项资金与新农合、贫困医疗救助等捆绑使用,这样自治区农村的贫困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免费分娩。
据了解,国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前身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2009年,此项目更名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原“降消”项目在新疆实施时,补助标准是50元和100元,自治区级贫困县、边境县的每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是50元,国家级贫困县是100元。今年起,“降消”项目将每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标准提高到400元。此补助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会议透露,截至今年全疆共有84个县(市)列入实施范围,今年新增的34个县(市)预计于10月实施这一补助,乌鲁木齐县是新增县(市)之一。据乌市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乌市的农村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可享受新农合500元补助,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卫生机构住院分娩可享受新农合300元补助。
这意味着,今后,乌市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除了新农合500元补助外,还将有400元国家补助。
据乌鲁木齐县安宁渠乡镇卫生院院长冯永平介绍,目前在该院顺产分娩的总计花费在800元左右。可见,参合的农村孕产妇今后在乡镇卫生院顺产有望实现全免费。(乌鲁木齐在线 杜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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