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医保出新规:婴儿一出生就可参保——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广东佛山市医保出新规:婴儿一出生就可参保
2010年06月09日 11:5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婴儿一出生就可参加医保了!日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完善我市居民医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途参保、选择性参保等问题都得到明确。

  《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经社保部门审核新生儿、职工医疗保险停保人员(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地户籍人员、新增低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均可以中途参保。其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其他人员从符合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逾期可下年度参保。缴费达账后,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其他人员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通知》规定,各区户籍人员如已参加本市或异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有关证明后,经经办机构批准,可选择参加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还规定,从下月1日起,急危重病患者经门诊抢救治疗后转入住院部治疗,或住院前留院观察的门诊费用可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记者邓柱峰 通讯员卢建华)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