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委会居住值班近3年的罗某,一天突然在值班室晕倒,因癌症晚期暴病身亡,其子女认为是值班室甲醛超标所致,起诉要求村委会赔偿34万余元。近日,(北京)密云法院判决驳回了罗某子女的诉讼请求。
2006年罗某受雇于密云县十里堡镇某村委会,在新建成的值班室值班,并被要求每天在值班室居住。今年6月,罗某因肺部感染、泌尿系统感染等原因住院观察治疗,后被诊断为癌症晚期,并于8月医治无效去世。罗某的子女在为父收拾遗物时感觉值班室内有刺鼻的异味,于是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甲醛超标。罗某的子女认为甲醛有致癌和促癌的作用,而且甲醛可以导致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功能异常,甲醛超标与其父死亡有直接关系,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父生病并导致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
庭审中,村委会对罗某子女的单方鉴定不认可,要求重新鉴定,在罗某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委托了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经鉴定,甲醛含量合格。罗某的子女遂以值班室没有安装纱窗,室内空气流通不畅导致其父死亡为由,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村委会公开赔礼道歉,村委会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同意罗某子女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双方均同意对值班室甲醛含量重新检测,而检测结果为甲醛含量合格,故无法证明村委会存在违法行为;值班室虽未安装纱窗,但罗某的子女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值班室未安纱窗与其父死亡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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