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打人获刑9个月 庭辩称自卫否认有病——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精神病患者打人获刑9个月 庭辩称自卫否认有病
2009年11月12日 10:3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被自行车撞了一下,精神分裂型障碍患者刘某将推车人打得口耳出血。庭审中,刘某辩称是自卫,并否认自己有病。昨天,记者获悉,崇文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

  去年7月13日下午,刘某行至崇文区一处地下通道时,手臂被自行车蹭了一下,刘某挥拳将推车人李先生打得口耳出血。经鉴定,李先生构成轻伤。庭审时,法官询问刘某是否知道为何受审,41岁的刘某脱口而出,“因为我被打了”。刘某多次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

  公诉人宣读刘某是精神分裂型障碍患者的鉴定意见。刘某当庭否认,“我没病”。刘某还自言自语说,“社会是强者的舞台,弱者的课堂,让他们去表演吧。我什么都不行,我就不表演了”。

  鉴于刘某属限制责任能力人,且在家属配合下积极赔偿,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王丽娜 孙莹)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