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症患者自杀家属起诉医院 监护不力索赔18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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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症患者自杀家属起诉医院 监护不力索赔18万
2009年06月25日 09:4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绝症病人王海兰天桥上跳桥死亡。家属起诉医院称,医院对病人监护不力导致悲剧。院方称已尽到职责。昨日,通州法院未当庭宣判。

  王海兰的丈夫郭先生称,2009年3月20日,王海兰被北京胸科医院诊断为肺癌晚期,医务人员告知王海兰病情后,王海兰表现出抵触治疗的情绪和行为。2009年4月3日晚,王海兰穿病号服走出医院在过街天桥上坠亡。自杀前,她发短信给郭先生,称“受不了以后漫长的痛苦了”。

  郭先生的代理律师说,王海兰死亡的主观虽然是自身造成,但在客观上被告没有尽到其应尽的护理义务,疏于管理,任由病人出入医院。

  为此,他们要求医院承担一半的损失,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

  院方认为,入院时,医院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本人及家属,规定住院病人不得随便外出。患者治疗期间病情平稳,应自行承担责任。医院已经尽到职责。

  医院的代理人说,院门口设立了患者禁止外出警示牌,但经常有患者外出买报纸或者散步。“我院不是精神病院,无权强行要求患者禁止外出”,而且在患者自杀当晚有家属陪护。

  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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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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