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通报广东第24例甲流确诊病例检疫情况——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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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通报广东第24例甲流确诊病例检疫情况
2009年06月11日 13: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6月8日,广东省卫生厅通报了广东省第24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6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所属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报了该患者6月5日经深圳湾口岸入境时的检疫查验情况。

  深圳检验检疫局通报说,患者薛某,男,11岁半,美籍华人,现住江门市新会区。6月4日,薛某与父母一行3人乘坐国泰航空CX873L航班从美国三藩市至香港,6月5日6时左右抵港,并从香港机场租车(另有3人同时租车,包括司机共7人)于8时30分左右抵达深圳湾口岸。

  8时35分,薛某乘坐车牌号为MB8511的商务车经深圳湾小车6号通道入境。深圳检验检疫局口岸检疫人员在通道检疫工作间收验了该车辆所有人员的健康申明卡,并用手持式体温检测仪进行了体温检测。其中,薛某在其健康申明卡中申报7天内有美国三藩市旅行史,过去7天内未与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有过接触,并申明无任何不适。检疫人员当场对其测温,显示体温正常。与其同车的6人中,薛某的父母及两位同车旅客入境时申报7天内有美国三藩市旅行史;另一名同车旅客入境时申报7天内到过荷兰、德国;香港籍司机入境时申报7天内均在香港。该6人均申明在过去7天内未与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有过接触、并申明无任何不适。检疫人员在入境小车通道再次对该6人实施测温,显示6人体温均为正常。检疫人员进行了医学询问,旅客均再次申明无任何不适。检疫人员随即对包括旅客薛某在内的来自疫区的旅客发放了《出入境人员旅行健康告知书》,嘱其入境后如有流感样症状或其他不适情况,应及时就诊并向医生说明自己的旅行史,并登记其详细信息交地方CDC随访。8时50分左右,该车旅客办理完毕入境手续离开口岸。

  6月6日上午,患者自觉不适,出现咽痛、流涕、咳嗽、发热(38.5℃),遂由父母陪同乘坐面包出租车到新会区人民医院就诊,入院隔离治疗。6日,江门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7日,广东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阳性。经省专家组会诊,判定该病例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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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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