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日召开的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暨防控工作培训班上,黑龙江省卫生部门出台十项具体措施,严防甲型H1N1流感。
省卫生厅要求,从现在起,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全部启用发热门诊。医疗机构门(急)诊要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初诊体温超过37.5℃,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一律转至发热门诊诊治。采取严格隔离传染源、病区消毒、医护人员防护等综合措施,严防医院内发生交叉感染。同时,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尤其要加强对有疫情发生地旅行史人员的监测和相关排查工作。各医疗单位已制定并落实好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消毒隔离的制度,将强化消毒、无菌和隔离的观念作为重点内容,坚决杜绝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医院二次传染的情况发生。
省卫生部门要求,黑龙江省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发现可疑疫情,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疫情。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包括各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的床位等准备,隔离病房和负压救护车是否处于备用状态,医务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医疗救治应急值守的落实等相关情况,要做到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随时待命。(新晚报 龚南红 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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