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24日头版头条报道 在本月初率先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的安徽省肥西县,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成效可谓立竿见影:治疗费用大幅下降,患者负担明显减轻。根据安徽省的部署,改革试点共有32个县区,2010年1月1日前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余三分之二地区将在6个月后全面跟进。
安徽省以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管理体系。
为实现经费保障,规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费补贴,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予以确定,由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政府还按照户籍人数每1200人年补8000元的标准,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进行补助。补助项目实行县级保障、省级统筹,对财政困难县进行转移支付。
安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对593种药品实行零差价。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实行省级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价格和配送。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所销售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和省指导价。
目前,启动已1个月时间的安徽基层医卫体制改革进展顺利,经费保障已经落实,32个试点县区的机构、人员核编工作也已完成,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李陈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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