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参合农民已从2003年的100.38万人发展到2009年的1370万人,黑龙江省成为全国新农合重点联系省。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专家考察组到黑龙江调研时评价,黑龙江新农合“认识到位,组织得力,富有成效,农民满意”。
从2010年起,黑龙江新农合将推出一系列惠民新举措。这些措施包括:
继续提高参合率,使更多的农民受惠。2010年,黑龙江农民的参合率要达到98%。
搞好门诊统筹工作。今后,农民在医院门诊就医时,新农合都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而在以往,农民只有在住院或在门诊治疗慢性病时才能得到补偿。这一措施将降低现有的起付线,在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起付线,所有农民都将直接受益。
做好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结报工作。今后,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对就医农民的住院费用按省卫生厅规定给予一定补偿,先行垫付,这样既免去了农民为报销而来回奔波之苦,简化程序、与民方便,又能有效杜绝个别患者报假帐骗取医疗费用的问题。今后所有农民患者的病历都将电子化并实现全省联网,极大地提高了诊疗效率,同时更加便于管理。以往只在县域范围内进行及时结报工作,如今扩大到全省,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这主要表现在每个县的报销政策不尽相同。为此,新农合将对所有在县外就医的农民患者的医疗费均按30%予以报销,起付线为500元,封顶线为3万元。
搞好新农合优势补偿工作。今后,新农合对连续参合的农民患者将提高报销份额,参合年限每增加一年,报销比例相应提高1-2%。这将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同时,新农合还将对使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患者提高补偿比例。对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患者,报销比高于其他药品,以此来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受益率。按照国家有关精神,新农合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6倍以上。(梁民琳 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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