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改:拟3年内实现医疗保障城乡全覆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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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医改:拟3年内实现医疗保障城乡全覆盖
2009年11月23日 08:55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期待已久的广东“医改”终于吹响号角!今天(22日),广东将隆重召开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动员大会,计划3年内新增投入420亿元,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全覆盖。

  记者提前获悉,(广东)省委、省政府确定了近期医改重点实施方案。今后三年,要着力抓好五项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三年内,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要达到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要达到98%以上,使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服务管理的统一、互通互惠。

  二是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今年,我省要实现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及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制度。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三年内,各级财政共同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76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和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11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全覆盖。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09年,要确保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人均15元,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人均25元以上。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行“病历一本通”和区域或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落实区域卫生规划,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数量、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积极稳妥推行部分公立医院转制,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设医疗保健门诊部(诊所)。(陈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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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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