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并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定点单位严重违规将被取消其定点资格。
据悉,我省在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制度上,将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费作为定点的首要条件,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一律不得纳入定点范围。建立健全公示和服务信息公布制度,凡经我省核准备案的定点单位,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经核准公布的定点单位不得开展医疗保险业务,不得发生医疗保险基金结算。
此外,我省将对全省定点单位服务管理情况实行检查,受理群众相关投诉举报,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责成统筹地区对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核实查处。凡经查实的严重违规的定点单位,可直接取消其定点资格,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黄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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