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患纠纷将采取第三方调解 费用政府买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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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医患纠纷将采取第三方调解 费用政府买单
2010年04月02日 11:50 来源:成都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工作流程

  患者如需要申请调解,可以直接到医调委请求

  医调委指派律师找当事双方进行调查和协调

  医调委指派医学专家对院方操作流程进行调查,并免费为患者作医疗鉴定

  如不能调解,则引导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遇到医疗纠纷,律师帮忙免费咨询协调,医学专家帮忙鉴定参考,而且都是免费的。去年9月,郫县率先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患者可以请求中立的第三方“医调委”负责出面协调纠纷。据了解,我市有望在年内出台《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将目前正在探索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全市范围推广。

  透明

  患者申请调解 律师专家调查

  据介绍,患者如需要申请调解,可以直接到医调委,医调委会指派律师找当事双方进行调查和协调,同时,医学专家对院方操作流程进行调查核实,并免费为患者作医疗鉴定。

  郫县政府下发的《郫县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方案》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各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应立即联系当地司法所到现场调解。现场一时解决不了的,可由司法所人员引导医患双方到镇司法所进行处理,以保证医疗服务机构的正常秩序。对情况较复杂、各镇司法所不能控制和调解的医疗纠纷,由医患双方向医调委办公室申请调解,必要时为患者指派律师和医学专家进行援助。对重大、复杂医疗争议案件,按照法律程序做好证据保存、争议双方调查取证及调解工作;如不能调解,则引导双方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平

  医调委非营利 费用政府买单

  据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介绍,医调委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的经费由当地政府全额保证,因此能做到公正、公平、平等。

  据悉,医调委由当地司法局、卫生局、公安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共同构成, 分工合作,司法局会负责推荐律师作为患方的法律顾问,卫生局会负责提供医疗纠纷相关政策解释和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疗解释或鉴定。“我县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首次将医疗纠纷处置纳入了司法系统指导下的人民调解范畴,有效整合了政府资源,提高了政府资源的使用效率。”郫县卫生局局长陈慧表示。本报记者 李天宇

  相关个例

  调解委介入 解决疫苗纠纷

  金牛区年初也开始探索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医疗纠纷调解的模式。前日,在位于永陵路的某法律事务所里,一场特殊的调解会正在进行,当事双方是患者家属和医院,主持调解的是金牛区医调委的社区律师。去年10月 21日,吴先生的孙子在乐至县某医院注射了乙肝疫苗,11月23日,孙子又在金牛区某医院注射了两针乙肝疫苗以及卡介苗,5天后,孙子出现了不良反应,12月15日,经成都市儿童医院诊断, 孙子得了右肱骨近端骨髓炎。吴先生将孙子的病归结于金牛区某医院错误注射了乙肝疫苗,要求医院赔付1万多元,可院方认为注射疫苗的整个过程都没有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来,吴先生向金牛区医调委申请调解。仅仅经过三次面对面调解,双方于3月31日基本满意地达成了赔偿协议。

  新闻背景

  “老办法”助长“医闹”形成

  据介绍,医疗事故处理以往有三条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协商,双方矛盾很容易激化,甚至出现“医闹”;二是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但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往往被患方认为有“互相包庇”的嫌疑;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

  以前出现了医患纠纷,有些病人家属甚至直接要求医院赔钱,而医院为息事宁人,往往会接受患者提出的高昂赔偿费用,这一方面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助长了“医闹”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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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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