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符合条件的孕妇应接种甲流疫苗——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健康新闻
    专家建议符合条件的孕妇应接种甲流疫苗
2010年01月14日 13:31 来源:吉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孕妇一旦感染甲流极易成重症,而且从全球和全国各地疫情监测来看,孕妇病死率明显高于其他人群。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临床医院妇产科主任崔满华教授,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已怀孕的妇女,如果没有禁忌证,最好接种甲流疫苗。

  崔教授说,妊娠后,在胎盘产生的激素参与和神经内分泌的影响下,为适应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孕妇体内会发生一系列适应性变化(包括生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以及免疫系统等)。孕期机体的免疫功能是低下的,孕期血容量的增加和代谢的变化,使得心脏、肾脏的负荷加重,加上呼吸系统除了通气量改变以外,鼻、咽和气管的黏膜增厚、轻度充血、水肿,这些变化都增加了甲流的易感性;现有的资料显示孕妇患甲流的几率比普通妇女高5倍,患甲流后的孕妇早产、流产率高达45%。因此,孕妇应该成为甲流防控的重点人群。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目前的经验来看,接种甲流疫苗对孕妇和胎儿都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在我国,经专家们充分论证,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孕妇接种甲流疫苗的指导建议是:孕妇是甲流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各期都可以接种。

  由于甲流可能导致流产和胎死宫内,孕妇患甲流后发展成重症的几率要比普通人群高10倍,崔教授建议,在甲流高发时期最好不怀孕;怀孕3个月前先注射甲流疫苗再怀孕;已怀孕的妇女,应咨询妇产科医生,如果没有禁忌证,最好接种甲流疫苗。(记者周芳)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