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血液中心呼吁甲流治愈者献血救别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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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血液中心呼吁甲流治愈者献血救别人
2009年11月13日 10:45 来源:沈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1月12日,辽宁省血液中心紧急呼吁,甲流治愈患者以及注射甲流疫苗的人群可到当地血站捐献血浆,以此帮助甲流重症患者共度难关。

  辽宁省血液中心表示,甲流治愈患者以及注射甲流疫苗的人群在一定时期内,身体会产生一定对抗甲流病毒的抗体,这种抗体随血浆输入重症患者的体内后,患者也将随着获得对甲流的抵抗能力,这种通过输入甲流抗体的血浆已经经过实践的检验。

  省血液中心介绍,曾经在非典时期采集过治愈者血浆,输入患者身体内后,还是取得过一定疗效的。

  不过,并不是所有甲流治愈者都可以去血站捐献血浆。省血液中心表示,捐献者除了要满足18到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等常规要求外,如果甲流患者是住院治疗的,要等出院一周后;如果是居家观察治疗,要治愈两周后;接种甲流疫苗的市民,则要等到一至三个月后才会产生抗体,采集的血浆才有用。因为每个人自身获得免疫力的时间不同,因此捐献者要先到所在地的疾控中心进行筛查,确定体内产生对甲流病毒的抗体,再到血液中心捐献血浆。

  据了解,血浆通过冰冻保存,保存期可长达五年。本报记者 丁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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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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