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卫生厅通报第四例甲流死亡病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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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卫生厅通报第四例甲流死亡病例
2009年11月10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10日电(记者 冀江彤)据新疆卫生厅11月9日通报,新疆兵团报告1例甲流死亡病例,此为新疆自甲流发生以来死亡的第四例病例。

  截至11月9日,新疆累计治愈确诊病例1235例,目前仍有188例确诊病例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其中危重病例8例,重症病例12例。

  11月3日至11月7日,新疆乌鲁木齐市29所学校因聚集性暴发流感样症状而停课。至5、6日,流感症状和发热的人数呈递减趋势,已有1500名师生恢复了健康。

  11月9日,新疆乌鲁木齐中小学全面复课,乌鲁木齐市卫生疾病防控中心及时发出提醒: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校复课后仍需要谨慎防范甲流,避免流感再次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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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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