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武汉相关职能部门宣布对海南两个地方生产的豇豆停止在武汉蔬菜市场销售3个月,原因是从这两地进入武汉的豇豆中检测出禁用农药。
2月24日,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在广州江南果蔬批发市场抽取了来自海南的5份豇豆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海南万宁礼纪和海南三亚崖城的豇豆样品中都被检出禁用农药。而在深圳,有关部门也检测出来自海南的豇豆的禁用农药含量是武汉检测结果的5倍。
已经报道发现“毒豇豆”的地区、城市,虽然没有报道“毒豇豆”流入市场的情况、是怎样发现问题的、是否有中毒案例等,但在春节期间,留给百姓心中的食品安全恐慌是可想而知的。
从多个地区、多个城市在同一时间段发现来自同一产地的“毒豇豆”事件来看,可以大胆的设定,这不是偶发事件。这一事件,无疑是年初“毒奶粉”之后,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又一次警钟。
笔者一直在想,食品安全真的是个无法解决的难题了吗?怎么让坊间大有越治越乱的感觉。这次海南“毒豇豆”事件,是各地职能部门在销售环节发现的。如同我们的“毒奶粉”等等都是如此。那么,这就有必要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于食品的监管应该是源头(生产)环节管理,还是销售环节管理。笔者以为,食品安全的监管环节应该前移,要在源头,即生产环节加强监管。也就是说,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在产地就被封杀,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食品流入市场的可能和风险。
另外,从食品的生产、销售的时间上来看,源头(生产)环节是个时间较长的链条,有利于职能部门的监管。而销售环节时间比较短,销售行为是一种分散行为,有毒食品一旦销售出去,收回、销毁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如果说,海南的“毒豇豆”在源头(生产)环节得到了监管,这些“毒豇豆”就不可能流入到武汉、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市场。
因此,我以为,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要改变监管方式,要加强源头(生产)监管,配合销售市场监管,双管齐下,这样才能有效地使食品更安全,使百姓对食品更放心。(易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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