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前天报道,2006年初,北京大学一位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死在了自己供职的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经过逝者的丈夫(同样也是北大教授)和律师几年的不懈调查,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参与抢救的几名主治医生,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在校学生;事后病历被多次篡改。
报道中还说,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孙万军称,他在代理这些案子前,没有想到这么大的国家的医院会出现这么严重非法行医的行为。
一些网友这样评论: ——这死的是个医学教授,有一位执着的老公,有一群学医的朋友,换了别人,这死了白死;在这起个案上当然期望严惩,但是整个体制上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从法理上讲,非法行医,危害的是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说起非法行医,大家一般想起的都是“黑诊所”。现在连天子脚下的大医疗机构也敢公然违法,而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我们的卫生监管部门失控得是不是太离谱了?
如果不是自己人害死自家人,谁会知道光天化日之下能有这样的事发生。我们的一些公立医院,一只手用高收费把百姓推向“黑诊所”,另一只手用冷酷无情把患者推向死亡线,严重恶化的医患关系、频发的医疗事故,说不清道不明的医疗事故鉴定……谁之过?笔者由此大声发问,我们的主管部门真的忙到连人命关天都顾不上了吗?究竟谁能保护我们的看病权?写到这,想起了几年前读过的一篇文章,文章称,非法行医属于“次高形式的恐怖主义”。现在看来,这篇文章仍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是该动手对这种“恐怖主义”进行围剿的时候了。你想一想,连自己人的生命都可以漠视,还有什么不可以的。
顺便说一下,央视报道一出,北大第一医院迅速回应指出,有关该院“非法行医”的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笔者建议北大第一医院,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把央视告上法庭。只不过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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